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上海教育考试院的有关需要,结合我校实质状况,制定本方法。
1、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紧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水平的要紧环节。复试工作以提升人才选拔水平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方位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组织领导和责任规范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各招生学院全方位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依据本方法制定复试细节。
3、复试方法、内容、时间及差额比率
(一)复试方法
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调剂复试方法由各招生学院依据学科特征和专业需要,自主确定采取现场复试或远程互联网复试。请考生关注学院或研究生院网站有关公告。
(二)复试内容
1.各专业可以参考各专业特征和办学特点确定复试内容,主如果对考生革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2.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报名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和差额比率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预计在3月下旬开始。调剂生的复试工作预计在4月8日正式开始,在4月23近日完成。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率根据有关规定由学院依据实质状况拟定。
具体复试时间、复试需要等由学院安排,详见学院有关公告。
4、复试程序
(一)考生资料筹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互联网教育考生,需提供有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考试报名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需要提供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6.学院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的提交时间和方法等具体需要由各学院决定,请关注学院有关公告。
(二)资格审察
在复试前,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察。通过资格审察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成立复试小组
根据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一个小组一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
(四)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
在复试考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宣读考场规则或需要考生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逐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需要考生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能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一试题内容等有关状况。
使用远程互联网复试的,在考生复试过程中需要考生按规定开启摄像设施,借助“双机位”进行网上巡视监控。
学院觉得有必要时可对有关考生第三复试。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程序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5、调剂工作
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严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与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不接收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退役军人学院有关专业接收调剂。
6、体检工作
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水平的要紧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录取工作与信息公开
1.全部录取工作均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进行。
2.录取人数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3.总成绩计算办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对于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
4.拟录起名字单向社会公布。
9、违规处置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紧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好好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有关考试规定,在考试前需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置,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需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方位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本方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讲解。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322314
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邮箱:jwb@shnu.edu.cn
附件:
1、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2、各学院网址:
人文学院
http://renwen.shnu.edu.cn
外国语学院
http://waiyu.shnu.edu.cn
教育学院
http://ec.shnu.edu.cn
音乐学院
http://music.shnu.edu.cn
影视传媒学院
http://xiejin.shnu.edu.cn
商学院
http://sfb.shnu.edu.cn
美术学院
http://fineart.shnu.edu.cn
数理学院
http://mathsc.shnu.edu.cn
旅游学院
http://www.sitsh.edu.cn
体育学院
http://tiyu.shnu.edu.cn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http://xxjd.shnu.edu.cn
哲学与法政学院
http://fazheng.shnu.edu.cn
建筑工程学院
http://jiangong.shn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http://cls.shnu.edu.cn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http://ccms.shnu.edu.cn
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http://segs.shnu.edu.cn
学前教育学院
http://ecec.shnu.edu.cn
对外汉语学院
http://iccs.shn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http://marx.shnu.edu.cn
退役军人学院
https://tyjr.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21日